13.党支部委员与党员的关系
在党内,党员之间有分工和职务不同,但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所有党员都是党的普通一员,都要履行党员的义务,也享受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党员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只有上下级组织之间、党员个人与党组织之间存在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党员之间没有领导与补领导的关系。因此,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平等的同志关系。只有支部委员会和党员之间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当然,支部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某一方面工作,是代表支部委员会行使职权的,党员应当尊重和服从,但这不是委员个人与党员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而是支部委员会与党员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14.怎样开好支部委员会
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确定议题,就将要讨论研究的问题通知各委员准备意见;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发挥集体的智慧,在民主的基础上形成决议,支部书记不能搞“一言堂”,委员要增强全局观念,积极参加和维护集体领导。会上遇有重要意见分歧时,不要匆忙决定,应当通过深入学习,调查研究,反复讨论,统一认识,然后再做出决定。
15.支部书记怎样主持支部委员会议
在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之前,首先要确定会议的中心议题,并通知各支委做好准备。在支部委员会上,可根据会议的中心议题,组织大家学习上级的有关指示,开展讨论。对于有分歧的意见,要经过充分讨论,努力求得一致。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正确集中大家的意见,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同时,还要研究制定贯彻执行决议的具体措施,包括对党支部成员贯彻执行决议的明确分工。
16.支部书记怎样协调党、政、工、团的关系
党支部书记要定期主持召开党、政、工、团联席会,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批示、支部的决议,研究实施措施。要定期协调党、政、工、团的活动安排。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由行政领导负责。需党、政、工、团协同工作的,经研究后,各个组织分头去办。党、政、工、团联席会不能代替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形成决议。
17.支部书记怎样依靠党小组开展工作
支部委员会决定的许多工作任务要通过党小组去贯彻落实。支部书记一定要抓住党小组这个环节开展工作。如定期召开党小组长会议,结合党的中心工作和具体任务,向党小组长布置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经常组织交流党小组的工作经验,注意听取党小组长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提高党小组长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提高他们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帮助党小组长安排好党小组的活动,使党小组活动更加丰富多彩等等。
18.由三名委员组成的支部委员会,只有两名在,可否开支部委员会
通常不能召开。如要讨论的问题不很紧迫,可待另一名回来后再讨论。如另一名暂时回不来或情况紧迫,可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如要讨论的问题是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已有决议,属于贯彻执行中的具体问题,只要不违背原决议精神,则可由两名支委商量办理,不必再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
19.支部委员会成员不过半数时怎样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到会的委员必须超过半数所作决定才能有效;如遇重大问题需要做出决定,能够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0.在支部正副书记都外出的情况下,支部委员会开会决定的一些事情是否有效
在支部正副书记都外出的情况下,支部委员开会决定的事情,体现了支部委员会多数人的意志,当然有效。支部正副书记回来后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复议;在支部委员会复议之前,支部正副书记对原决定不得擅自推翻。不过,在支部正副书记都外出期间,除有紧急情况外,一般不要匆忙做出重要决定。
21.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怎样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这样的支部因为人数少,活动方便,对一些重大问题,可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不能由支部书记个人决定。至于支部的日常工作,仍由支部书记负责处理,并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个别不适宜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重要问题,可由正、副书记提出意见,报请上级党组织决定。
22.召开支委扩大会及其应注意的问题
有时因工作需要,如传达布置某项工作,动员完成某项紧急任务时,为了争取时间,减少层次,更好地统一骨干的思想,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但这种会议不宜开得过多,更不能以它取代支委会,否则容易削弱支委会的领导作用。支委扩大会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以及有关行政干部列席。应注意的是:非党同志一般不宜参加支委扩大会;被扩大参加会议的同志可充分发表意见,但作决定时无表决权;支委扩大会必须有超过半数的支委参加才能召开;不能采取党、政、工、团联席会议或党政联席会的方式来代替支委会和支部大会。
23.支部可否决定对党员进行立案检查
对犯错误的党员进行立案检查,应由支部提出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不能决定对党员进行立案检查。
24.支部委员会刻制印章问题
党的支部委员会刻不刻公章,要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如果支部对本单位的工作只起保证、监督作用的,就没有必要刻公章;向上级组织汇报工作等,可以用支部书记的名章。如果支部负有对一个独立单位的领导作用,为方便工作刻公章是可以的。但必须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报公安部门备案,并按上级规定的统一样式刻制。 |